今天无意中看到卧龙大桥南头红星二锅头的广告,大意是说买3000元的酒,送北京五日游一个。我印象中,北京五日游,大约得1500元,也就是说,这3000元的酒,只值1500块钱了?
可以这样理解,一瓶酒,从制造出来到销售,一半的费用是用来宣传广告了。从而推断,平时和朋友聚会,一般喝30块钱左右的酒,那么只有一半是用在了酒上,这15块钱,包装,得三四块钱,酒瓶、瓶盖又得一块多,如果再送个打火机或者扑克牌等的,又是一块钱,加起来喝的酒只有不到10块钱了。
所以,有朋友建议,喝酒一定喝30块钱以上价格的酒。我赞同他的说法。
附:
“迎奥运*品红星*乘包机*游北京”名额一个.
参与对象:任何单位和家庭个人选购红星A类产品满3000元即可获得
活动时间:2007年12月20日—2008年01月25日
出发时间:农历腊月二十八—正月初二(2008年2月4日-2月8日)共五天任选一天.
我在南阳 2008.1.23






现有1条评论
Trackbacks / Pingback